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3日電)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今天表示,居住正義的發揮,在落實「住宅法」保障居住權,並非靠加稅打房,侵犯財產權。 雲林地檢署、中華人權協會、台灣公共事務發展協會等在環球科技大學,舉行「2015中台灣人權與政策論壇」研討會,吸引各界與會並討論。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專題演講「從租稅公平原則評《房屋稅條例》之修正」,他說,居住正義的意涵,在落實「住宅法」,保障人民居住權,並非只靠奢侈稅、囤屋稅等來平抑房價(打房)。 他指出,台灣房地產市場在民國92年SARS之後逐漸復甦,台北市有每坪新台幣200萬起跳的高房價,成為十大民怨排名之首,於是有人提倡居住正義,被廣泛引用,但其真正意涵似有曲解。 李永然說,居住正義核心概念是「人人有屋住,而非人人買得起屋」,房屋稅是持有稅,與所得稅不同,一個人靠努力賺錢已繳所得稅,買房又課高額房屋稅,形同剝奪其擁有財產的公平正義。 他認為,政府應負起落實「住宅法」的對弱勢的住補貼、興辦社會住宅等作為,並非將矛頭轉向仇富的現象,辛勤努力、合法經營賺錢、遵守繳稅、買房置產,這種情形被排斥如「全民公敵」,這情形也缺公平正義。 李永然表示,居住人權要受保障,政府政策應檢視房屋稅稅率的不合理及違反平等原則之處,修改缺乏公平正義的法條,才不致於造成人民負擔並間接侵犯房屋財產權。10406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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